清水河沿线石咀村、上南坪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电力工程(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90000G3001653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
一、招标条件
本清水河沿线石咀村、上南坪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电力工程(招标项目编号: E14090000G3001653001 ),已由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及政府债券,不足部分由景区财政资金解决,招标人为五台县石咀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敷设0.4kv电力电缆12.9463km,并配套低压分支箱62只,配套表箱345台。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清水河沿线石咀村、上南坪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电力工程: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清水河沿线石咀村、上南坪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电力工程: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4.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任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