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2025年化工二部丙烯脱氧催化剂(氧化铝为载体的钯基催化剂)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QSH-WZ-GKZB2025-08-009
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2025年化工二部丙烯脱氧催化剂(氧化铝为载体的钯基催化剂)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生产计划),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丙烯脱氧催化剂(氧化铝为载体的钯基催化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合丁辛醇装置丙烯脱氧催化剂(氧化铝为载体的钯基催化剂)作为净化剂用以脱除原料丙烯中的微量氧,以一次填充的方式加入到净化剂床层中。
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为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
最高限价:1284749.35元(含13%税、运费等)。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兴化仓储站化工组。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 货 期:按需供货,具体见代储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交付相应的货物和资料。中标供应商按照储备定额进行储备,储备物资消耗后,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至少1-2个月储备量。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有使用单位化工二部组织标定,第一次标定合格付款60%,第二次标定合格付款20%,第三次标定合格付款20%。结算的数量、金额以实际出库数量为依据,卖方凭《寄售物资入库单》和卖方开具的发票到财务挂帐后按财务制度付款。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3个月付款。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由于需方生产变动等原因对不能继续使用的代储物资供方返厂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需方根据本企业生产计划有权随时调整供货量及终止代储协议履行。
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技术主管部门:大庆石化公司规划和科技信息部
使 用 单 位: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二部
项目负责人:郭燕华 联系方式:0459-6764227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臧国增 联系方式:0459-6705074
2.2 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丙烯脱氧催化剂 |
详见技术要求 |
立方米 |
5.4 |
由投标企业按照自身产品换算吨后供货。 |
2.3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大庆石化公司丁辛醇装置使用的丙烯脱氧催化剂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中对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有要求但未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明确的,不作为否决项。
2.4.1对于首次为大庆石化公司提供投标产品的投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一周内,携带相关资料赴大庆石化公司进行技术交流,签订技术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大庆石化公司丁辛醇装置使用的丙烯脱氧催化剂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2.4.2卖方单位因质量、数量、交货期不按协议履行,买方有权终止协议的执行;因卖方不按协议约定履行,卖方向买方支付违约部分总金额10%的违约金;其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3.1须提供营业执照,并提供生产商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2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国内证书评标时评标委员会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http://cx.cnca.cn/)查询到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业绩要求:
提供投标产品在丁辛醇装置成功使用业绩。投标人需提供联系人(联系人要求是使用装置的技术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并提供至少1份供货合同复印件及其对应的用户出具的使用评价报告,使用评价报告需要加盖使用单位或其生产技术部门的公章,使用评价报告的内容至少包括:使用单位、装置名称、催化剂生产厂、催化剂投用和卸出时间、在线连续使用时间达到2年及以上的书面材料。
买方有权利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卖方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3.4投标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失信信息公告”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投标人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云梦泽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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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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