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GSJ2025--29
项目名称:2025医疗保障意外伤害调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109,722.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医疗保障局2025医疗保障意外伤害调查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109,722.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109,722.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医保意外伤害调查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109,722.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注: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一年,但实行招标一年延用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为一年费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医疗保障局2025医疗保障意外伤害调查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3〕1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3〕5号);
(8)《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医疗保障局2025医疗保障意外伤害调查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后完整有效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其他组织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信用承诺书;
(9)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