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点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昌市点军区污水系统提升工程二标段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A020088-2025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4-2025-00122
3、项目名称:宜昌市点军区污水系统提升工程二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8000(万元)
6、最高限价:0(万元)
7、采购需求:
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宜昌市点军区污水系统提升工程二标段,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宜昌市点军区白马溪河西片区、紫阳片区、马溪河片区、江南大道片区、桥边河南片区等地污水系统提升,污水管网混错接改造和管网缺陷修复,需要开挖施工。项目建设目标旨在完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功能,加快补齐各地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
招标范围:宜昌市点军区污水系统提升工程二标段?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过程所有工作任务,包括设计、施工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招标范围: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及施工期间后续服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配合项目施工及竣工验收等。所有各专业设计均需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并满足预算和施工要求(具体工作内容以采购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施工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项目全部建设内容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等,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3)采购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施的采购、安装、管理和售后服务等。
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实施范围。具体的建设内容,最终的设计、采购和施工范围以招标人确认的为准。
8、合同履行期限:300 日历天(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及安装等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其中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是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部分面向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或合同分包形式面向
中小微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且联合体协议中应约定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的50%,否则作废标处理。
大型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5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容。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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