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六菱油气科技有限公司2025至2026年运输服务(包2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126-FW1090-02
本招标项目成都六菱油气科技有限公司2025至2026年运输服务(包2三次招标),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成都六菱油气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成都六菱油气科技有限公司2025至2026年运输服务(包2三次招标)。
2.2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是成都六菱油气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指挥用车业务服务,通过招标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并与中标人签订年度合同。本项目招标人不承诺具体工作量,具体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中标人按招标人实际签认的费用结算确认单办理结算,项目估算金额600万元(不含税)。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招标人提供生产指挥用车服务。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具体要求:生产指挥用车,1.6(L、T)排量至2.5(L、T)排量之间的轿车以及SUV、越野车,2.7(L、T)及以上SUV、越野车(或2.0(L、T)及以上商务车),以上车辆须满足车龄9年以内,且行驶里程在20万公里以内。(在排量范围内,具体车型及品牌以甲方生产任务通知要求为准)
2.4 本次招标设置单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下表(不含税),单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生产指挥用车最高限价(不含税)
序号 |
车型 |
单价(按运行公里) |
1 |
1.6(L、T)排量至2.5(L、T)排量之间的轿车以及SUV、越野车 |
4.2元/公里.车 |
2 |
2.7(L、T)及以上SUV、越野车(或2.0(L、T)及以上商务车) |
5.8元/公里.车 |
以分段式下浮方式分别报下浮比例。
计费起点:运输车辆的公里数计算起点以招标方指定出发地点为起点,以百度或高德地图为参照标准,发生绕行公里数的计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投标人报价需充分考虑招标服务期内市场变化因素,服务期限内除招标人原因,运输服务价格不作调整。
生产指挥用车,在大成都范围内(12个市辖区,5个县级市,3个县以及高新区和天府新区),单天运行公里数不足100公里的,按100公里计算,在大成都范围外不足120公里的,按120公里计算。
报价方式:以限价为基础分段式下浮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服务地点,主要在西南地区,不排除其他区域。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本次招标总项目预估金额用结为止。
2.7 质量标准:①车况良好,车辆应配备行车记录仪;
②驾驶人员身体健康,服务态度端正;
③车辆手续(保险、年审等)完备;
④按时完成运输任务;
⑤中标人针对履约车辆均须安装行车记录仪。并妥善保管招标人提供的GPS设备;
⑥满足甲方用车需求(用车数量、车型和用车时限要求,应急需求车辆半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
2.8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9 定标原则: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顺序,推荐1~3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10 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3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家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4 人员资格和要求:
①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指派具备道路交通管理经验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②投标人须承诺,服务于本项目的驾驶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驾驶证件,驾龄不得少于5年,年龄不大于60周岁,身体健康。
③投标人需要提供为项目负责人购买的近三个月的连续社保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3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当月或上一个月起算,往前推3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3个月的可少于3个月)。
④投标人须承诺,在以往的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原因严重影响运输工作任务、安全管理上出现过重大问题。
⑤投标人须承诺,驾驶员每年都进行了职业健康体检,且没有醉驾、毒驾、一次性扣12分的记录。
⑥投标人须承诺,接受招标人现场考察,若投标文件与实际情况不符合时,取消其中标资格。
⑦投标人须承诺,在2021—2024年服务过程中没有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B类及以上安全事故。
⑧投标人须承诺,对服务于本项目的车辆和驾驶员具有完全的管理和使用权力,并对所投入车辆(含驾驶员)的服务质量及健康、安全、环保负全责。
⑨投标人须承诺,遵守并接受招标人的安全检查监督。
⑩投标人须承诺,服务于本项目的车辆和驾驶员应服从招标人管理调派,在接受运输任务期间不得私自驾车外出。
⑪投标人须承诺,妥善保管招标人所提供的安全设施设备,不得任意倒卖赠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及法律责任。
⑫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将严格按招标人下达的运输计划开展工作并按期完成。
⑬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必须按时参加项目实施单位通知的各种会议。
⑭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有“急、难、险、重”任务时,应积极配合招标人解决并制定合理的方案,用车数量、车型和用车时限满足用车单位要求,应急需求车辆半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
⑮投标人须承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搭载违禁物品、私自载人肇事给招标人造成损害的,由投标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⑰至少提供15名驾驶人员。(证明材料:有效的身份证、驾驶证、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等;)
*3.5 机具设备要求:
*3.5.1 投标人承诺,提供服务的车辆满足《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要求。
*3.5.2 投标人承诺,服务于本项目的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9年,且行驶里程在20万公里内(注册之日起计算)。
*3.5.3 投标人须承诺,按照国家规定,配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服务的车辆应满足包括但不限于配置干粉(2KG)灭火器1具、三角警示牌1个、备胎1个、安全带完好及随车工具。
*3.5.4 投标人须承诺,服务于本项目的车辆具备行驶证、保险费等证件,且凭证齐全有效,并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按期检(审)验合格。
*3.5.5 投标人须承诺,服务于本项目的车辆和驾驶员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3.5.6 生产指挥用车:1.6(L、T)排量至2.5(L、T)排量之间的轿车以及SUV、越野车,2.7(L、T)及以上SUV、越野车(或2.0(L、T)及以上商务车)总计15台及以上,其中,1.6(L、T)排量至2.5(L、T)排量的SUV、越野车不低于3辆,2.7(L、T)及以上SUV、越野车不低于3辆,且为四驱车型。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车辆购置合同或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方式。(特别说明:因主要用车任务多集中于川渝地区各天然气生产作业现场,地处偏远,道路条件相对较差,且多数任务涉及夜间施工作业,为不影响正常生产任务安排,只接受燃油车辆,不接受纯电动车辆和油电混动车辆绿牌车辆。在排量范围内,具体车型及品牌以甲方生产任务通知要求为准。)
*3.6 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同类交通运输业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业绩合同(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项目时间、工作内容及盖章签字页等)及发票。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反映关键评审要素,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反映关键信息的可同时提供委托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7 财务要求:
*3.7.1 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7.2 需提供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3.8 信誉要求
*3.8.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8.2 投标人202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8.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8.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3.8.1-3.8.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3.8.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3.9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承诺在服务期限内不更换(除不可抗力外)拟配备的车辆和人员,若确需更换,须提前5日报招标人审查同意,且资格条件要求不变。
(2)投标人需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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