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开发事业部2025-2026年钻井工程清洁生产设计技术服务
招标编号:ZY25-XN402-FW1142-01
本招标项目己由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西南司招申(2025)字第544号(开发事业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开发事业部,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开发事业部。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开发事业部2025-2026年钻井工程清洁生产设计技术服务。
2.2 项目概况: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规定,依据西南油气田公司环保规章制度要求及《钻井废物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相关行业标准规范规定,开发事业部管辖的钻井工程项目,需开展清洁生产设计。通过实施清洁生产设计,将综合预防的环境保护策略持续应用于生产建设过程中,以期降低其危害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的风险。
2.3 招标范围: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开发事业部2025-2026年钻井工程清洁生产设计技术服务。包括现场踏勘、基础数据收集、清洁生产设计(含变更设计)。
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预计估算金额:500万元(含税)
2.4 招标有效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
2.5服务地点: 开发事业部钻井工程项目所在地。
2.6质量标准:(1)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满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批复的要求。(2)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进度和工作质量要求,完成委托井清洁生产设计技术服务。
2.7.1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若价格得分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依照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
2.7.2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N)≥5家,推荐前4名为中标候选人,确定前3名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N)=4家,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确定前3名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N)=3家,推荐前2名为中标候选人,确定前2名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N)=2家,推荐前2名为中标候选人,确定前1名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N)≤1家,则本次招标失败;
如下表:
序号 |
有效投标人N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确定中标人 |
工作量分配原则 |
1 |
N≥5 |
前4名 |
前3名 |
第1名占总工作份额50%左右; 第3名占总工作份额20%左右。 |
|
N≥4 |
前3名 |
前3名 |
第1名占总工作份额50%左右; 第3名占总工作份额20%左右。 |
2 |
N=3 |
前2名 |
前2名 |
第1名占总工作份额65%左右; |
3 |
N=2 |
前2名 |
前1名 |
第1名占总工作份额65%左右。 剩余35%工作量,招标人启动补充招标。 |
4 |
N≤1 |
0 |
0 |
招标失败 |
2.7.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若只有1名中标人中标,难以满足招标人工作量需求,招标人可对未分配的工作量启动补充招标。
2.7.4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相关情况报西南油气田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2.8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见下表 (¨ 含税 þ不含税,税率暂定 6 % ;
2.8.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格参考:
开发事业部清洁生产设计技术服务控制价 |
|||
井型井别 |
计量单位 |
控制价 |
备注 |
单井 |
万元/井次 |
2.0041 |
|
平台井 |
万元/平台 |
3.9359 |
|
变更设计 |
万元/井次 |
0.6837 |
|
备注:控制价不含税。 |
2.9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分包。
☑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资质要求:
☑无要求。
*4人员资格和要求:
☑有人员要求,人员要求:具有3人及以上服务团队
(1)1名项目负责人:具有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中级职称人员(环境或化学或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
(2)2名设计技术人员:设计技术人员应取得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提供学历及社保缴纳证明。
注:证明材料需提供:①中级职称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②人员社保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3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3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3个月的可少于3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③学历证书复印件。
*5.机具设备要求:
☑无要求。
*6.业绩要求:
☑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不少于 3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 工程项目环保设计或工程项目清洁生产设计等环境技术服务项目(按1口井或单项工程项目计数),业绩证明材料: 提供合同、发票相关结算资料 。
□无业绩要求。
*7.财务要求:
7.1þ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þ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8.信誉要求
*8.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8.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8.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8.5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6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8.1-8.4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8.4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9.其他要求:中标人须书面承诺在合同签订前递交5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未承诺的否决其投标。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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