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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 黔江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行政中心一期工程(党校地块)监理
黔江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行政中心一期工程(党校地块)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黔江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行政中心一期工程(党校地块)已由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黔江发改委函〔2025〕16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黔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黔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黔江区正阳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5452.02m2 (约23.18亩),总建筑面积29988.79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621.16m2,地下建筑面积 7367.63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住宅、车库配套用房等建筑物土建和安装工程,以及室外综合管网、绿化等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118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约129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对该项目实施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协调相关单位关系等。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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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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