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荣县低空经济协同发展产业园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一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荣县低空经济协同发展产业园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荣发改审批【2025】2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荣县兴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资金和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荣县兴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荣发改审批【2025】2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荣县双石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拟分四期实施。其中,项目一期占地约150亩,拟新建无人机飞行测试跑道200米,无人机实训及EVTOL起降场地硬化1000平米,新建教学管理用房4000平米,平整航天模型展示区7500平米,改造科幻展馆700平米,改造配套服务用房7600平米 ,场地平整约50亩等,估算总投资约8000万元(其中:一期建设费用约2700万元,取得土地及地上符合规划的构建筑费用约5300万元);项目二期在一期用地范围内新建产业综合服务大楼6500平米,包含低空交通指挥信息化大厅、科研实训中心、无人机维保机库。改建入口服务中心1200平米,改建提升入口新能源停车场一座 3000平米等,估算总投资约4700万元;项目三期占地约150亩,拟新建国际航空科创中心、航空无动力运动营地平整、改造水上无人机及航模测试场50亩、无人机反制测试场地20亩、改建配套服务用房5100平方米,水上运动配套用房 300平米并配套完善室外设施等,估算总投资约15600万元(其中:三期建设费用约11100万元,取得土地及地上符合规划的构建筑费用约4500万元);项目四期占地约230亩,拟新建服务配套区1000平米,兵器大观及航空博览展区场地平整100亩,林业科研用房及配套服务用房1200平米,自然教育配套设施等,估算总投资约3000万元(其中:四期建设费用约2700万元,取得土地及地上符合规划的构建筑费用约300万元)。2.3招标范围:勘察设计一标段。拟新建无人机飞行测试跑道200米,无人机实训及EVTOL起降场地硬化1000平米,新建教学管理用房4000平米,平整航天模型展示区7500平米,改造科幻展馆700平米,改造配套服务用房7600平米 ,场地平整约50亩等。包含:①勘察范围: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需的全部勘察工作。工作内容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地基处理方案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勘察阶段:包括初勘、详勘以及必要的补充勘察。②设计范围:与设计工作相关的包括本项目范围内所涉及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工程设计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 2.4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标准和要求。
2.5勘察和设计周期:45日历天(其中,勘察服务期限:15日历天;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需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和合同的全面实施;(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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