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DC2025-ZB-014
项目名称:长安区2025年秋季及2026年春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蔬菜、干货、调料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63,574.64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一学年(约200天)
采购包2:一学年(约20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安区2025年秋季及2026年春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蔬菜、干货、调料项目(杜曲中心学校、杜曲韦村小学、杜曲西江坡小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合同包2(长安区2025年秋季及2026年春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蔬菜、干货、调料项目(杜曲杨万小学、杜曲师家村小学、杜曲小江村小学、杜曲岳村小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安区2025年秋季及2026年春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蔬菜、干货、调料项目(杜曲中心学校、杜曲韦村小学、杜曲西江坡小学))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合法有效;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证明,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4)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5)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有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