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2025HYCGJ0852-重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怀远县榴城实验学校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8月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收到供应商对成交结果的质疑,经采购人核查并组织原评委会协助答复,质疑事项部分成立。现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重新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无锡盛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成交人。现将成交人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1.供应商名称:无锡盛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无锡市南长区清扬路189号四楼
3.成交金额:98.78万元
4.供应商的评审报价:98.690991万元(享受优先采购产品报价扣除3%)
5.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书法桌等 品牌:翰致等 规格型号:HZSF-H5-905等 数量:25套 单价:1275元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收费金额:0.89万元。
更正日期:2025年8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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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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