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宸晖竞磋(工程)2025-036号
项目名称: 清水河镇下红旗村至昂河龙仁道路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530000
最高限价(元): 2528636.41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清水河镇下红旗村至昂河龙仁道路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53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备注:
施工工期:4个月
缺陷责任期(月):12个月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6)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公路工程(公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机电工种)招标项目须满足本条要求,公路房建附属设施等其它工程不需满足本条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以上],具有有效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投标人信用等级以递交截止时间前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最新等级评价结果,则按上一年度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结果确定信用等级,如上一年度也无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且以往两个年度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不良行为记录,则按初次进入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对待。
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从业企业初次进入我省公路建设市场,未承揽过我省国省干线公路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时,其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路从业企业初次进入我省时,被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AA 级的,按A级对待;被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A级及以下的,按其注册地信用等级对待。
我省国省干线公路信用等级用于国省干线公路项目,农村公路信用等级用于农村公路项目。国省干线公路信用等级为 AA 级和 A 级、无农村公路信用等级的,在承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时按照国省干线公路信用等级确定;无国省干线公路信用等级、农村公路信用等级为 AA 级和 A 级的,在承揽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时按 A 级对待;国省干线公路信用等级或农村公路信用等级为 B、C、D 级的,在承揽公路建设项目时其信用等级按照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中的较低者确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