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圳河湾流域管理中心深圳河湾支流运维管养项目(2025-2026年度)(A)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8-22
项目区域: 广东省深圳市
深圳市深圳河湾流域管理中心深圳河湾支流运维管养项目(2025-2026年度)(A)招标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CG2025000885 2.项目名称:深圳市深圳河湾流域管理中心深圳河湾支流运维管养项目(2025-2026年度) 3.项目预算:5555650.13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河道监测工作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
小型维修工程勘察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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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维修工程设计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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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维修工程施工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
桥梁常规检查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9.本项目全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10.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将河道监测工作分包。 (1)若不分包,投标人需具有符合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测绘乙级或以上工作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2)若投标人选择分包的,每项允许分包项目承担主体不多于1家,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①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参考附件,须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加盖投标人与各分包承担主体的公章);②分包承担主体须具有符合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测绘乙级或以上工作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11.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将小型维修工程勘察分包。小型维修工程涉及勘察工作。 (1)若不分包,投标人需具有符合水文地质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2)若投标人选择分包的,每项允许分包项目承担主体不多于1家,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①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参考附件,须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加盖投标人与各分包承担主体的公章);②分包承担主体须具有符合水文地质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12.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将小型维修工程设计分包。小型维修工程涉及设计工作。 (1)若不分包,投标人需具有符合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2)若投标人选择分包的,每项允许分包项目承担主体不多于1家,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①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参考附件,须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加盖投标人与各分包承担主体的公章);②分包承担主体须具有符合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13.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将小型维修工程施工分包。小型维修工程涉及施工工作。 (1)若不分包,投标人需具有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2)若投标人选择分包的,每项允许分包项目承担主体不多于1家,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①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参考附件,须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加盖投标人与各分包承担主体的公章);②分包承担主体须具有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14.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将桥梁常规检查分包。 (1)若不分包,投标人需具有符合CMA计量认证资质(检测范围包含:桥梁检测参数),提供证书扫描件。 (2)若投标人选择分包的,每项允许分包项目承担主体不多于1家,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①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参考附件,须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加盖投标人与各分包承担主体的公章);②分包承担主体须具有符合CMA计量认证资质(检测范围包含:桥梁检测参数),提供证书扫描件。 注:(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完整公告内容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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