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兰财采备字[2025]01242号
项目名称:高新区社农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高新区社农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包一 米、面、油)):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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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碾磨谷物及谷物加工品 | 高新区社农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包一:米、面、油)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8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一年
合同包2(高新区社农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包二 牛奶)):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生奶 | 高新区社农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包二:牛奶)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6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一年
合同包3(高新区社农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包三 鸡蛋)):
合同包预算金额:3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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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禽蛋 | 高新区社农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包三:鸡蛋)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5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一年
合同包4(高新区社农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包四 大肉)):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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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畜禽肉 | 高新区社农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包四:大肉)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一年
合同包5(高新区社农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包五 清真牛肉)):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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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畜禽肉 | 高新区社农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包五:清真牛肉)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新区社农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包一 米、面、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100%(其中预留小微企业比例 0%),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合同包2(高新区社农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包二 牛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100%(其中预留小微企业比例 0%),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合同包3(高新区社农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包三 鸡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100%(其中预留小微企业比例 0%),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合同包4(高新区社农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包四 大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100%(其中预留小微企业比例 0%),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合同包5(高新区社农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包五 清真牛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100%(其中预留小微企业比例 0%),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新区社农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包一 米、面、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供应商是生产企业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是经销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合同包2(高新区社农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包二 牛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供应商是生产企业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是经销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合同包3(高新区社农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包三 鸡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供应商是生产厂家的须具备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投标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在本项目范围之内)、蛋源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和动物防疫合格证;
合同包4(高新区社农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包四 大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供应商是生产企业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定点屠宰证明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投标供应商是经销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猪肉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定点屠宰证明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合同包5(高新区社农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包五 清真牛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供应商是生产企业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定点屠宰证明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投标供应商是经销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牛肉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定点屠宰证明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