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编码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2199990094038827 | 伴热分配站\250℃ P-VS-12-F15-300-A 06Cr19Ni10 | 1.0 | 套 | 2025-11-15 | 镇海炼化物装工厂/专用设备库#02 |
2 | 2199990094038822 | 伴热回收站\200℃ P-VC-12-F15-300-A 06Cr19Ni10 | 1.0 | 套 | 2025-11-15 | 镇海炼化物装工厂/专用设备库#02 |
4.1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4.2资格要求:(2)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书等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4.3信誉要求:(1)供应商未处于中国石化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4.4信誉要求:(2)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5信誉要求:(3)供应商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且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信息查询”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6信誉要求:(4)供应商近两年内不存在未及时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7信誉要求:(5)供应商近两年内不存在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两年内不存在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两年内不存在被列入国税系统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8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合同签订期为2019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至少有单个项目蒸汽伴热站或疏水站整体供货业绩2项。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业绩表(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供货日期、规格及签署和盖章页等)和业绩证明(包括技术附件、合同复印件复印件)。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未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4.9其他要求:投标人或其分包商必须是TSG 07制造许可范围内的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必须具有发证机关颁发的相应类别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产品上还应具有许可标志。对于TSG 07、TSG D7006规定的工厂化预制管段,卖方必须取得元件组合装置(工厂化预制管段)制造许可证。
4.10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对于 TSG D7006 规定的工厂化预制管段必须进行制造监检,供货时卖方必须 提供有资质的监检机构出具的监检证书。
4.11其他要求:报价需要报设备总价及设备分项报价、随机备件单价(如有)。总价含随机备件的价格,两年备件需单独报价,不计入总价。运杂费含在设备价内,不另外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