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3-QZDG-G2025-0012 项目名称:南京市栖霞区燕子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清电子肠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6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内容为南京市栖霞区燕子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清电子肠镜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供货及安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缴纳税收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政府采购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 (2)若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 (3)若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的须一并提供),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 (4)产品的代理商、经销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产品为进口产品,提供产品制造商或其驻中国办事机构或制造商授权的中国境内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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