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01-254010080030
项目名称: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夏送清凉慰问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和本年度经费预算,为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确保职工平安度夏,经工会委员会、院务会同意,工会开展夏送清凉慰问工作,为会员发放夏送清凉慰问品,会员629人,标准200元/人,总金额约为12.58万元,经费由工会经费支出。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慰问品兑换及配送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执行。
(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和服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招标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8)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9) 按照采购邀请要求购买了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11)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2日 至 2025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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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