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X-202508-006891
二、采购单名称:环保口便携式烟气分析仪和便携式烟气粉尘颗粒物仪采购(第二次)
三、采购单位: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货物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5-08-25 09:00
八、交货时间: 2025-08-31
*十、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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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 | 环保口便携式烟气分析仪 | 13% | 台 | 1 | ||
2 | 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 | 便携式烟气粉尘颗粒物仪 | 13% | 台 | 1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响应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响应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 响应供应商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 响应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评审
5. 响应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 响应供应商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www.mem. 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 响应供应商应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报价截止日具有不少于1项火电、环保行业便携式烟气分析仪和便携式烟气粉尘颗粒物仪的供货或工程业绩(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业绩合同,一个合同算作一个业绩,包含合同 封面、项目范围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8.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同一品牌只接受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报价,生产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报价无效。可接受同一品牌多个代理商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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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