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 天津市津南区消防救援支队博惠道消防站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ZCZ-ZC-20250801)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津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 天津市津南区消防救援支队博惠道消防站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ZCZ-ZC-20250801)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1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津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Z-ZC-20250801
项目名称:天津市津南区消防救援支队博惠道消防站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80.0万元
最高限价:8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完成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所有资料后(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注: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等文件要求执行。(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在开标时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须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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