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油田2025井下作业公司气举装置3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XA503-WZ746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门油田2025井下作业公司气举装置33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公共事务物资采购业务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玉门油田2025井下作业公司气举装置33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玉门油田作业公司(燃气驱)移动式天然气压缩气举装置。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及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含13%增值税、含运杂费、落地交货价) |
技术要求 |
备注 |
1 |
举升排液采气系统 2 7/8" 35MPa |
套 |
1 |
380万元 |
按玉门油田作业公司提供的《技术规格书》标准执行 |
玉门油田作业公司设备管理部 |
项目划分1个标段,需求1名供应商。
2.2 招标控制价及组成
最高限价:380万元(含13%增值税、含运杂费、落地交货价),最高限价 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卖方需配合进行指导安装、调试,直至设备正常运行。报价方式:总价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
2.3交货地点:玉门老市区油田作业公司指定地点。
2.4履行期限(交货期):2025年12月10日前货到现场。
2.5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制造商,需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容器制造 ,许可子项目:固定式压力容器其他高压容器(A2) (或更高级别制造资格) 。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2022〕17号)文件的规定。)
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③截止到本项目开标当日的最近36个月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④投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物资类“三商”黑名单;⑤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玉门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⑥截止到本项目开标之日的最近36个月,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行政处罚(提供承诺)。
5、其他要求:投标人在能源一号网中状态须为正常。①供应商状态处于“冻结”、“中止”、“终止”、“暂停交易权限”等非正常状态的,投标将被否决。②库内供应商相关产品处于“冻结”、“终止”等非“正常”状态的,参加以相关产品为标的物的招标选商活动的,投标将被否决。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人需提供拟供产品未被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内部质量监督抽查质量问题通报或被列入但已复查合格的书面承诺。
6、承诺要求
①应具有特种车辆改装资质,整套(燃气驱)移动式天然气压缩气举装置应取得国家特种作业车辆公告,提供承诺书并确保配套设备能够办理免征、落户、上牌手续(提供承诺书)。
②供货商应对提供的整套(燃气驱)移动式天然气压缩气举装置设备的质量、可靠性、使用寿命、技术服务、相关责任等做出承诺(提供承诺书);
③供货商所提供的整套(燃气驱)移动式天然气压缩气举装置设备,其交货期必须满足项目总体进度的要求(提供承诺书)。
④其他相关承诺要求(提供相应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