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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市交易中心) 建宁西路过江通道江南连接线-主线隧道东延工程施工五标(机电工程)招标公告305004
Title
第一章招标公告
(市交易中心)建宁西路过江通道江南连接线-主线隧道东延工程施工五标(机电工程)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NJSZ2501021-03SG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宁西路过江通道江南连接线-主线隧道东延工程已由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宁建审字【2019】2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现对该项目施工五标(机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鼓楼区
2.2 招标范围:建宁西路过江通道江南连接线-主线隧道东延工程施工五标(机电工程),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隧道通风、照明、消防、给排水、供配电、监控与通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46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82000000.00元
2.5 工程规模:建宁西路过江通道江南连接线-主线隧道东延工程施工五标(机电工程),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隧道通风、照明、消防、给排水、供配电、监控与通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工程类型:市政
2.7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1、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一级(含)以上;2、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前附表3.5.1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1、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2、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前附表3.5.2要求。
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400万元及以上机电工程(须含隧道机电)施工或施工总承包业绩中包含金额在4400万元及以上的机电工程(须含隧道机电)施工。(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若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需提供相应补充证明材料上传至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图纸及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结算清单,并标注清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施工总承包自行分包的机电安装施工工程不得作为上述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投标人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业绩均予认可。)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4、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2月-2025年7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5、项目负责人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提供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中):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7、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8、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9、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10、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1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确保提交的证书真实有效,若处于换证期间,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1)联合体成员单位总数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将通过牵头人传递;(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7)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8)如不符合以上条件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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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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