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Y25-SH18-WZ1028
本招标项目广东石化2025年乙烯装置助剂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委托公开招标。
2.2物资名称及种类:详见2.7招标范围。
2.3交货期:按买方通知分批到货,首批货物满足在合同签订后45日内到货的条件。
2.4交货地点:广东石化乙烯装置现场。
2.5运输及交货状态:公路汽运。
2.6标段(标包)划分:5个标包。
2.7招标范围:详见下表。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5个标包,具体如下:
包别 |
物资名称 |
投标数量(含) |
最高限价 |
备注 |
标包一 |
除氧剂 |
20.6~27.5吨 |
70万元 |
装置在正常负荷及工况下运行,投标人要满足性能保证值,保证全年使用量。 投标数量须在上述全年使用量范围内,任何超出本范围的投标将被否决。 若因注剂自身原因无法达到性能保证值,投标人需承诺无偿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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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胺 |
28~34.24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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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二 |
急冷油塔阻聚剂 |
26~60吨 |
4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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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冷油减粘剂 |
60~12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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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丙烷塔(脱丁烷塔)阻聚剂 |
90~17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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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三 |
碳五抗氧剂 |
30~100吨 |
19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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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四抗氧剂(水基型抗氧剂) |
25~47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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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蚀抑制剂 |
15~65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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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裂解汽油抗氧剂 |
20~75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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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四 |
黄油抑制剂 |
63.0~120.0吨 |
20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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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机阻聚剂 |
45.0~100.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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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五 |
消泡剂 |
22-50吨 |
28.3万元 |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屏,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3投标人需承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类似所供产品重大质量事故,如有,其投标将被否决。
3.4自2020年1月1日起,投标人的产品(本次招标标的物)在集团公司《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公布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但经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评标时以评委查询为准)。
3.5参与投标的必须是生产商或国外产品的代理商。不允许委托加工及生产、贴牌生产、转分包生产及各种形式的合作生产。制造商提供能证明其生产能力的主要设备采购合同及发票。代理商需提供覆盖该项目招标和履约期的有效授权文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所供产品若为危险化学品,制造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国外产品代理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
3.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报表测算,投标人2022年-2024年度3年平均资产总额小于平均负债总额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财务报表上一年度期末数值与本年度期初数值不一致,应提供依据审计报告意见或建议对财务报表进行调整的说明等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满足该要求的,其投标均会被否决。
3.7 业绩要求:最近5年内(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具有2套(不同用户)及以上单套规模80万吨/年乙烯装置的使用业绩(使用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作为判定标准),同一标的物在同一装置连续使用1年及以上视为有效业绩,若无乙烯装置运行业绩,则视为废标。
1.提供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的业绩合同及至少1张对应发票扫描件,发票由评委在评委现场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核实发票真伪(已过税务平台查询期限的发票除外)。
2.业绩合同内物资应于本次标的物为同型号产品,业绩合同中应体现物资名称、品种、规格型号、签订时间、履行期限等信息;如合同中未体现,需附物资明细表或用户证明;
以上业绩均限定为投标文件中所推荐使用的助剂牌号。
3.8 信誉要求:
3.8.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2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投标人提供截屏,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8.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投标人提供截屏,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8.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2020年1月1日-开标之日,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屏,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8.1-3.8.3由投标人提供截屏,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8.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8.5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招标人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被招标人取消市场准入)的状态(以招标人提供相关信息作为评审依据(查询路径: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主页--企管法规部--通知公告--广东石化承包商黑名单及失信承包商台账)。
3.9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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