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 湖北能源综合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东湖燃机公司生产化学厂房设备更新及功能完善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询比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为:____(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主要工作范围
东湖燃机公司生产化学厂房设备更新及功能完善项目监理,项目计划依托现有东湖燃机厂区生产化学厂房,对生产化学厂房进行功能上的完善(含生产楼加装2台电梯)。完善后的化学厂房(单体建筑A、B楼)建筑面积增加约4925㎡,其中A楼为五层建筑,建筑面积约为3521平方米;B楼为三层建筑,建筑面积约为1404平方米。主要完善内容包含汽轮机锅炉检修间、燃机检修间、金属试验室、电气试验室、仪表与控制试验室、公司级材料/备件仓库、检修旧件与废料临时存放间、检修技术资料与工程档案存放间等功能区,用于保障东湖燃机正常检修、光伏、综合智慧能源、零碳园区、储能、热力管道及能源站、燃机等板块业务的高效开展。项目工期约365日历天,项目估算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之和估算1100万元。
2.2服务期
项目委托之日起至生产化学厂房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服务业绩(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人员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须提供2024年7月以来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2023年、2024年财务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扫描件);
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报价。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不公开征集 ✓公开征集 □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时间: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 8 月 27 日 9 时(北京时间)。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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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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