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JITC-G2025-0237 项目名称:2025-2026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投标报价须按照各类车型租赁服务最高单价限价填报下浮比例(该比例大于等于0%且小于100%),否则投标无效。各车型最高单价限价如下:以下类型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供应商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 车型 单价(最高限价) 每日租金 (最高限价) 备注 5座轿车 (帕萨特、广本、凯美瑞、迈腾等) 3.4元/公里 330元/天 / 7座商务车 (别克GL8、大通商务、本田艾力绅等) 3.6元/公里 330元/天 / 7座以上设备运输车 (丰田海狮、福特全顺、依维柯、大通V80等) 3.7元/公里 330元/天 / 20座考斯特及以上客车 4.8元/公里 780元/天 /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的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汽车租赁服务项目,确定社会化车辆租赁公司,实现出行便捷安全、交通费用节约可控的目标(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日常工作中因中标方工作失职的原因,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除赔偿损失外,采购人也有权取消合同,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提供承诺(成立未满1年的可以不提供佐证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12个月内,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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