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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本级]东悦城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次)(网)

东悦城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东悦城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悦城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次);

2、项目地点:临川区红卫路与古城路交叉口 ;

3、项目投资:630.54万元;

4、招标范围:本次采购共计 33 台电梯(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和施工图纸);

5、交货期(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完成后,接到发包人的排产通知后 90 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资质、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 B 级及以上资质扫描件加盖公章佐证;(如为新版资质需提供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新版资质证书)。

②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同时所代理的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资质、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 B 级及以上资质扫描件加盖制造商公章佐证;(如为新版资质需提供满足项目要求的新版资质证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


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9、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10、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 36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11、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12、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含开标之日)前 36 个月内无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的行贿记录(该记录由中标人在中标后提供)。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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