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国道G243垫江县沙坪至澄溪段新改建工程(一期)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渝发改交通〔2025〕5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兴垫交通枢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为中央补助资金和垫江县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兴垫交通枢纽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垫江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起于垫江县澄溪镇(长寿界),经太平镇,之后在垫江县城东南侧利用文笔大道,顺接长垫梁通道。路线全长约26公里(含利用段3.92公里)涵洞76座、桥梁1540米/16座,平面交叉23处,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27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以及沿线设施、绿化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估算金额:10875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516.20万元。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4.1 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的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及安全评估、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各阶段的技术服务(补充设计、设计变更、技术指导、安全评估等),以及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并获得相关审批部门的批复,配合完善工程竣工资料以及工程结算工作,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服务等。
2.4.2 标段划分: /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其中勘察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