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公司“两个联营”上都新能源外送基地增量100万千瓦风电项目文物调查及勘探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8-3-303)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蓝旗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北方公司“两个联营”上都新能源外送基地增量100万千瓦风电项目文物调查及勘探报告编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上都正蓝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服务地点: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
2.3采购内容:按照行业标准、规程及规范要求,对项目永久、临时用地进行文物调查、勘探工作,编制《文物调查报告》《文物勘探报告》,经过前期初步排查,项目部分用地位于元上都遗址五、六类缓冲区内,还需编制《文物保护报告》《文物影响评估报告》,按照相关要求取得相应级别(如旗县、盟市、自治区、国家)文物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
2.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60天。
2.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本项目100万千瓦风电、220千伏输电线路、500千伏升压站为单独核准,储能项目单独备案,投标人需分别针对以上四个项目开展文物相关报告编制及手续办理工作,满足招标人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及临时用地林草手续需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资质等级要求为乙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新能源项目文物相关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至少包括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相关报告、批复文件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8月2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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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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