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5年防洪防汛及水毁恢复工程(二次)项目业主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中国石油物资采购中心西北分中心)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所属陕西省吴起县境内池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5年防洪防汛及水毁恢复工程,工作区域属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地形,土层深厚、土质疏松,地面海拔1100m~1600m,相对高差500m左右,自然环境复杂,属中温带季风气候,春季干燥多风、夏季旱涝相间、秋季温凉湿润、冬季寒冷干燥,年平均降水量465mm。
2.3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 20日,共 155日历日。
2.4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次仅对一次招标失败的第八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新寨作业区2025年防洪防汛及水毁恢复工程)进行招标。
标段描述:第八标段投资预算120万元(不含税);预计主要工作量:修复水毁暗洞19处,外购土方填土约3.7万方,修复水毁排水渠7.2公里,修复水毁砂石道路41公里,新建DN400mm及以上规格铁质排水管焊接防腐900m,修补水毁沥青路面2300㎡,新建混凝土路面及基层2500㎡,新建混凝土挡水墙580m³,新建草袋子护坡610㎡,新建钢筋混凝土跌水池21座,新建L型混凝土排水渠6.2公里,浆砌石截水墙180m³,以及其它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工作量等,实际工作量及最终结算金额以现场发生为准。
说明:(1)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初步设计工程量(施工图或建设方案工作量)。(2)若地质部署或计划方案发生变化时工程量将相应调整,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或设计方案以及招标人出具的交底单为准。
2.5 招标范围
前期三通一平(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施工道路、场地平整),水毁塌方治理,暗洞回填,制作护坡,漫水桥、小型桥梁建设,道路及排水设施恢复,山体滑坡、塌方治理,油气水管线沿线水毁治理、水毁道路及排水设施恢复,汛后井场、站点、生活区、保障点等生产生活场所的水毁恢复,完善道路附属设施等防洪防汛工程。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初步设计工程量,因油田滚动开发以及道路维护的特殊性,地质部署、建设方案、费用渠道发生变化时工程量相应调整;实际工作量及最终结算金额以现场发生为准。
因油田滚动开发,若地质部署发生变化时工程量将相应调整。防洪防汛及水毁恢复工程存在临时性、突发性工程,工作量、费用、项目期限均事先难以确定,投标人承担工作量不足风险。
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本次仅对一次招标失败的第八标段进行招标,本项目一次招标中标人的投标将会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
资质要求:2.1 具有 公路工程 施工总承包 三 级或 三 级以上资质。
2.2 具有许可范围为 建筑施工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其他要求:成立日期晚于 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类似工程(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信誉要求: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3 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5.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5.5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项目经理要求:6.1 具有 公路 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提示: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需提供有效期内电子证书且本人手写签名齐全)。
6.2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类似工程(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机械设备要求: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8.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8.2 安全管理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8.3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
QHSE管理体系: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相关要求:11.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11.2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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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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