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易中心) 滨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基层社区中心项目主体建筑及附属工程施工总承包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项目名称: |
滨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基层社区中心项目主体建筑及附属工程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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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澄清修改内容
(一)招标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1、补充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具体内容。具体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5(12)在施工现场禁止使用国一及以下和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工现场全部使用水性建筑涂料。现修改为:在施工现场禁止使用国一及以下和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工现场全部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建筑涂料和胶粘剂。具体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删除第(9)条的内容;修改第(11)条的内容如下: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具体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4、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有调整。原招标控制价为:91981859.83元,现招标控制价变更为:91980062.88元。具体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5、图纸调整,具体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二)、投标人疑问回复:
1、百度网盘中没有图纸,请补充上传?
答复:图纸已上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8.4内容,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其他说明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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