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T-202508-000330
二、采购单名称:粉煤灰炉渣石膏拉运及处置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单位:华电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谈判采购
五、采购类型:服务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参与截止时间:2025-08-19 09:00
八、报价截止时间:2025-08-25 09:00
九、服务开始时间: 2025-09-09
*十一、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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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华电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 | 粉煤灰炉渣石膏拉运及处置项目 | 9% | 将一、二期机组产出的粉煤灰、炉渣、石膏综合利用后的剩余部分,进行拉运及处置,服务期限2年。 |
十二、资格条件内容:
1. 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 应答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应答的处罚期内;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5. 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 应答人在评审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 专用资格条件:应答人须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封面及盖章页面)、政府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件、投资项目备案证书、水土保持专项批复文件、土地复垦专项批复文件、林草用地专项批复文件、以及各类保护区重叠核查文件(文物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土地租赁合同,粉煤灰处置场位置与华电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运输距离不超35公里。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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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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