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DE区项目风机安装工程劳务分包,主要工作内容包含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DE区项目2台16.6MW风电机组(含塔筒)装工程劳务施工相关工作。项目业主为海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中铁大桥局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3、标段划分:根据项目特点及工期要求,本次招标共1个包件。招标人仅选择一家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4、招标项目名称:中铁大桥局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DE区项目风机安装工程劳务分包。
5、工程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平海湾海域。
6、招标范围:中铁大桥局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DE区项目风机安装工程劳务分包。详细工作内容见招标文件的招标人须知。
7、工期:总工期暂定2个月。具体施工工期根据招标人下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并具有以下资质:①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劳务分包资质证书;③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银行资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两年的财务报表。(4)履约信用要求:良好,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投标
人不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交易期内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不在“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
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5)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第一次报价截止日须承担过总计2项及以上的海上风电基础、机组吊装工程劳务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并且提供合同证明材料);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同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合伙人、股东等投标代表人不得以子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4、投标人必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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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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