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临时消防站、临时食堂设计与施工-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临时消防站、临时食堂设计与施工
- 项目编号:HDGC-GC-GKJT-25-2195
- 交货/服务时间:临时消防站:计划开始日期:2025年10月1日,计划结束日期:2025年10月30日,临时消防站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
- 预计2027年6月30日前临时消防站使用结束(以现场实际为准),承包人需在使用结束后15天内(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完成拆除及回收工作。
- 临时食堂:计划开始日期:2025年10月1日,计划结束日期:2025年10月20日,临时食堂工期总日历天数:20天。详见采购文件。
- 交货/服务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
- 供货范围: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临时消防站、临时食堂设计与施工直至验收合格并按要完成拆除及回收等全部工作。
- 质量要求: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采购人认可的其它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供应商能够满足采购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建筑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需满足本次招标需求)
(2)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0?2?0?2?0?2?0?2?0?2?0?2?0?2?0?2?0?2?0?2?0?2?0?2?0?2
(3)业绩要求:近五年(2020年7月以后签订的)至少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一般工业建筑。包括已完成或已签合同正在施工的项目),且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项目竣工验收文件等),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答人业绩认定规则按照联合体应答人分工认定业绩
(4)信誉要求: 近三年无因违法经营被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专业:建筑),需提供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
注:若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6)其他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所属板块/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8)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one.cnncecp.com/)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MAC地址、硬件特征码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MAC地址、硬件特征码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9)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10)其他:/。
本次采购 接受 联合体应答。联合体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应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同一专业以资质等级较低的认定联合体资格。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参与本次谈判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应答文件均无效。
-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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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