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地2024-WG-Z19号地块(项目名称)苏地2024-WG-Z19号地块项目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24-WG-Z19号地块(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相城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数据投备〔2025〕39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和鑫悦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和鑫悦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地2024-WG-Z19号地块项目设计(标段)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相城区元和街道齐门北大街西、润元路北
2.2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328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2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5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7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超过36米。(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N3205010304002397001001 |
苏地2024-WG-Z19号地块项目设计 |
苏地2024-WG-Z19号地块项目设计 |
960 |
50 |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设计分项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申请人其他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基坑围护设计以及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的配合服务等。
四、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满足规划建设部门的要求)、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审查及抗震审查论证)、方案报批、初步设计(含概算)深化调整及报批、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仅限于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暖通空调、人防设计(含人防转换预案)、基坑围护设计、综合管线设计、安装设计、消防设计、幕墙设计、装饰装修设计、精装修二次深化(如有)、景观园林设计、室外配套工程设计(含综合管线、道路铺装、景观绿化、围墙、院墙院门等)、泛光照明设计、智能化设计、绿色建筑设计(通过审图)、海绵城市设计、电梯设计(如有)、交通划线设计、PC拆分及深化设计、门窗及幕墙深化设计、标识标牌导视系统设计、栏杆百叶深化设计、地库品质、划线及归家动线设计、三网通设计、碳排放设计、抗震支架设计、保温深化、建筑BIM、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和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工作)、节能设计、图纸报审(施工图、消防及相关图审等)、工程全过程配合服务等(按招标人要求)、与轨道交通毗邻的专项论证配等,按招标人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及咨询等成果文件,人防工程应满足政策要求。
五、本项目服务周期:50日历日。
六、备注:
(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双面)扫描件、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2025年5月-2025年7月)在该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2)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补偿费:本项目无补偿费。
(3)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②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4)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6)本项目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7)本项目执行《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且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拟派;(2)本项目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4)联合体成员方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相关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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