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主城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暂估价工程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遂宁市主城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暂估价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遂发改审批[2022]2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宁发展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遂宁发展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遂宁建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遂发改审批[2022]2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兴宜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遂宁市船山区、经开区、高新区、河东新区。
2.2规模及投资额:(详见施工图)
地面破除:明月路停车场、和平路停车场、嘉禾桥停车楼
标识标线:北固停车场、高新停车场、和平路停车场、嘉禾桥停车楼
抗震支架:北固停车场、高新停车场、和平路停车场、嘉禾桥停车楼
充电桩采购与安装:北固停车场、高新停车场、嘉禾桥停车楼。
2.3计划工期:421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所示本次招标施工全部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三级及以上许可证 。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含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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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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