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北城管集团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已由重庆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8-500105-04-01-67689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北区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江北区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北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根据江北城管集团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需求,拟采购环卫车辆、设备及垃圾处理箱体等设备货物。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一标段1292.3372万元,二标段1264.5505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采购环卫车辆、设备及垃圾处理箱体的制造、运输、车辆上牌(不含车辆购置税、交货后的车辆保险)、装卸、现场安装调试、成品保护、备品备件、验收、国家相关部门的检测、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45日历天,以收到招标人订货通知为准。
2.7 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其投标产品环卫车辆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垃圾处理设施质量保证期12个月。
2.8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分为2个标段,具体划分详见下表。
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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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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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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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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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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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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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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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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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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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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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吨钩臂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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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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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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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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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吨后挂桶式压缩车(带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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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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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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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吨后挂桶式压缩车(果蔬垃圾,无泄漏)
|
1
|
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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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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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吨后挂桶式压缩车(果蔬垃圾,无泄漏)
|
2
|
辆
|
|||
5
|
8吨压缩车(带料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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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辆
|
|||
6
|
12吨后装压缩车(带料斗)
|
2
|
辆
|
|||
7
|
8吨餐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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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辆
|
|||
8
|
5吨餐厨车
|
1
|
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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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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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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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站平移压缩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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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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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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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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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0立方对接箱体(与港城站设备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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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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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5立方箱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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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
个
|
|||
12
|
20立方对接箱体(与石马河垃圾站配套)
|
19
|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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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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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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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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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吨钩臂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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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辆
|
参数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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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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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吨竖式拉臂车
|
2
|
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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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箱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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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港宁路垃圾站竖式箱体
|
2
|
个
|
||
4
|
15立方压缩箱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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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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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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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立方不带压缩箱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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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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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本项目允许投标人投其中一个标段或同时投多个标段,但同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同时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推选该投标人为最高总限价金额大的标段中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其余标段不再推选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②投标人同时投多个标段的,应当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分别递交投标文件、分别提交对应的投标保证金。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3.1.1 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3.1.1项的规定。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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