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由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工程(以下简称“涪陵西环”)、G5021石渝高速公路涪陵北环段工程(以下简称“涪陵北环”)2个子项目组成,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工程、G5021石渝高速公路涪陵北环段工程打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交通〔2023〕95号、渝发改交通〔2025〕588号批复,特许经营方案经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同意、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陵发改函〔2025〕16号批准实施。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模式实施。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授权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运输委员会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项目法人为重庆涪陵绕城西环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涪陵绕城北环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重庆涪陵绕城北环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重庆海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中心试验室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全线位于重庆市涪陵区境内,项目路线走向具体如下:涪陵西环起点位于李渡街道长涪高速明家湾附近,与长涪高速之间通过明家湾枢纽互通相连,预留往北延伸条件。路线与沿江北线(第九射线)局部共线后经义和镇,于石沱过长江,经新妙镇,终点与G5021石渝高速通过弋阳枢纽互通连接,设置慧谷湖互通、义和互通、石沱互通三个出入口,预留新妙东互通设置条件。涪陵北环路线起于 G5021石渝高速/G69 银百高速涪陵清溪段,并设枢纽互通与之相接,向西与待建渝宜高铁共用涪陵江北公铁两用长江大桥跨过长江,经百胜与待建G4223 武汉至重庆高速相连,并设置枢纽互通转换交通,经插旗山、尖峰顶、致韩场、宝丰寺,止于 G9909 重庆都市圈环线高速水磨滩段,与待建涪陵西环高速相接。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由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工程(以下简称“涪陵西环”)、G5021 石渝高速公路涪陵北环段工程(以下简称“涪陵北环”)2 个子项目组成,本项目路线全长 52.973公里,桥隧比 46.44%,具体情况如下:
涪陵西环采用设计速度为 10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26 米的双向4 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石沱长江大桥采用公铁合建方案,按照铁路双线,公路六车道布置。义和互通至石沱互通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 33.5m),主线全长 22.874km,桥隧比 49.16%。共设桥梁 12 座,总长 6876.8m;设隧道 4 座,总长 4368.5m;互通式立交 5 座,其中枢纽互通 2 座,一般互通 2 座,枢纽+一般互通 1 座;用地 3436.40 亩。
涪陵北环采用设计速度 10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26 米的双向4 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涪陵长江公铁大桥公路段至预留李寺互通段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建设(渐变段设置于K4+900~K5+300,按400m 长度主线车道渐变),路基宽度 33.5 米),路线全长 30.099 公里,桥隧比约 44.38%。共设置桥梁 7997米/13 座,其中特大桥 3581.6 米/3 座,大中桥 4415.4 米/10 座;隧道 5360 米/4 座,其中长隧道 4285 米/3 座,中隧道 895 米/座;互通式立交 5 座,其中枢纽互通 3 座,一般互通 2 座,服务区 1 处(与百胜互通合设);用地 3258.71 亩。
本项目工可估算总投资 1395270 万元,具体为:涪陵西环估算总投资 64276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 327928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1047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21699万元,预备费 22717 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49704万元。涪陵北环估算总投资 752503 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 396709 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1079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23063万元,预备费 47497万元。
2.3本次招标合同估算金额: 1985万元 。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工程(以下简称“涪陵西环”)、G5021 石渝高速公路涪陵北环段工程(以下简称“涪陵北环”)两个项目以建安工程费的比例分摊中心试验室费用,其中“涪陵西环”占比为45%,“涪陵北环”占比55%。
2.4 招标范围:项目开工至交工期间及缺陷责任期的路基、路面、桥涵(含上部钢结构)、隧道等主体土建工程及房建、机电、交安、绿化等专项工程的试验检测工作和附属工程内容的试验检测工作以及信息化、环水保工作(含外委试验检测工作)。
2.5 服务周期:以发布开工令之日起计算,至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之日终止,其中:施工阶段整体服务期5年(涪陵西环建设期4.5年,涪陵北环建设期4年),缺陷责任期2年。
2.6 预计开工时间:涪陵西环2025年10月,涪陵北环2026年10月。具体以业主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所有标段均需同时满足以下第(1)-(3)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公路工程甲级资质;
(3)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
以上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项目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1个单个合同段里程不低于40公里的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3.3.1 参与该标段投标的单位须满足与“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工程、G5021石渝高速公路涪陵北环段工程打捆项目”所有的投资人不存在以下①、②、③关系:
①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③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工程、G5021石渝高速公路涪陵北环段工程项目”社会投资人情况汇总表:
序号 |
社会投资人 |
1 |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长江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与本标段对应的施工承包单位有全资或者控股关系的单位不能参加相应的中心试验室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