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ZB-2025-2014
项目名称:西安市渭滨水源地部分水源井及管道更新工程项目安全评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4,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安市渭滨水源地部分水源井及管道更新工程项目安全评价):
合同包预算金额:284,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4,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服务 | 西安市渭滨水源地部分水源井及管道更新工程项目安全评价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84,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所有责任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为止。四项报告应分别在甲方提供资料齐全后30日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渭滨水源地部分水源井及管道更新工程项目安全评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渭滨水源地部分水源井及管道更新工程项目安全评价)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没有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提供相应证明;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2024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4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书面声明:1.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2.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备注:分支机构由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即可;
7、信用记录: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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