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成都中节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成都中节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中节能德信工程管理成都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2025年成都中节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项目二、标段(包)编号:20250503030198945001001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成都中节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五、代理机构:中节能德信工程管理成都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2)项目概况:成都市祥福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800吨,年处理生活垃圾65万吨,配置三条日处理600吨生活垃圾的垃圾焚烧线和两台容量为18MW汽轮发电机组。处理工艺为以垃圾焚烧为主并利用余热发电。
七、招标服务内容:投标人负责为成都中节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提供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年需处理的原灰量约14205吨,稳定化处理后约19493吨,最终以电厂实际需处理的原灰经稳定化处理后的数量为准。飞灰稳定化处理流程:灰→卸料阀→刮板输送机→称重料斗→搅拌机 (加入鳌合剂搅拌均匀)→ 卸入吨袋 →行车转运至暂存间→ 行车装车。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八、招标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九、招标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供应商进厂提供服务之日起一年或飞灰稳定化处理的数量达到19493吨,以最先到达的时间为准。
十、招标服务地点要求:成都市青白江区利民路1168号。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螯合剂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螯合剂生产厂家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或查报告)。
4、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螯合剂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工作,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5日到2025年08月25日23时59分59秒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