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焦炉煤气制氢联产SNG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项目编号 | JZEG-FF-25-G1-F-0017308 | 采购经理 |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08-16 18: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5-08-18 11:00 |
采购明细信息: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C12 | 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焦炉煤气制氢联产SNG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 详见采购文件 | 1 | 项 | 总工期13个月 |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本项目不设预付款,水土保持监测费用将在服务全部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3.技术条款:(6)质量控制与保障 制度保障:建立健全监测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职责和权限,确保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技术培训:加强对监测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操作能力。 监督检查:定期对监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监测质量。 (7)质量目标 符合行业标准以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需求,最终目标是完成水土保持监测、通过专家审查会、通过相关审批部门批准、备案。 (8)工作进度 每季度的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应于下月10日前提交至省级水土保持监管部门,完成年度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提交至省级水土保持监管部门,建设项目完成后编制验收监测总结报告(包含专家会,费用由乙方承担)。 (9)负责对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后续相关审批部门备案相关工作,包括对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补充完善工作,直至通过省级部门的备案或审批。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备技术服务的经营范围。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确保其具备统筹本项目进度及管理的专业技术能力。 (3)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中应至少配备1名持有水利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以保障关键技术环节的专业支撑。 (4)设备: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配置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规定的监测仪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径流小区观测装置、土壤水分速测仪及无人机遥感监测系统等,用于开展水土保持监测与效能评估。 (5)业绩: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至少3个水土保持项目类似业绩。 (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截屏)。 (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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