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煤业有限公司陕西矿业分公司办公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8-2-071)
项目所在地区:西安市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华能煤业有限公司陕西矿业分公司办公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煤业有限公司陕西矿业分公司。采购项目已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具备采购调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解决华能煤业有限公司陕西矿业分公司现有办公用房紧张的问题,现开展华能煤业有限公司陕西矿业分公司办公用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工作。
2.2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办公用房租赁 |
写字楼 |
平方米 |
3000平方米 |
本次计划采购房屋租赁服务,投标人提供的租赁办公用房的所在地,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交通便利、出行便捷。临近高速公路出入口、地铁站等交通枢纽。二是相关配套设施齐全。能够满足办公基本需求。三是投标人提供的单层可用建筑面积应大于1000平方米,总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需提供楼层平面图,应提供分配方案),装修交付具备办公条件。 |
备注:投标面积以3000平方米进行报价,作为评审依据。合同结算过程中,如面积超出3000平方米的(超出面积不得大于5%,如超出面积大于5%,多出部分不予结算),按照实际面积进行结算。
2.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5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备拟租赁地点的租赁资格(须投标人提供房屋产权证明,若投标人非产权方,须额外提供产权方委托投标人出租的证明材料);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份租赁房屋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业绩关键内容证明页、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次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8月13日9:00起至2025年8月19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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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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