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醇、汽油挂壁油品脱附测试实验采购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甲醇、汽油挂壁油品脱附测试实验项目编号:YJZY2025-TP-FW-006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科学技术研究总院分公司
代理机构:北京陕京汇园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天津市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服务内容:制定甲醇、汽油挂壁及冲刷实验方案,搭建实验平台,开展管材钢板甲醇、汽油挂壁冲刷测试实验;开展环道甲醇、汽油挂壁冲刷测试实验。资金来源:集团公司定向项目《“西醇东送”成品油管道顺序输送甲醇关键技术及工程示范研究》(SSCC202501)
甲醇、汽油挂壁油品脱附测试实验甲醇、汽油挂壁油品脱附测试实验
标段编号: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08-11 15: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4 15: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5-08-11 15:0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制定甲醇、汽油挂壁及冲刷实验方案,搭建实验平台;开展管材钢板甲醇、汽油挂壁冲刷测试实验;开展环道甲醇、汽油挂壁冲刷测试实验。
投标人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2.1资格要求
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
2.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响应人需提供2023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无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请提供2022年、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主要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响应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除高校外)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相关财务证明文件。根据提供的财务报告测算,响应人任一年度为资不抵债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注:高校参与询比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资产负债表及收入支出表。
2.3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油气/非常规介质物性测试实验或管道工艺研究相关项目业绩。响应人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项目合同主要页(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以及签署页等)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2.4信誉要求:
(1)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响应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5)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黑名单。
注:以上(1)-(3)响应人应提供截图,并以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2.5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资质(须提供扫描件)。
(2)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须至少具有1项油气/非常规介质物性测试实验或管道工艺研究相关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① 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合同主要页扫描件; ② 合同主要页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盖章证明文件; ③ 合同主要页及其他能证明其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文件,如出具的评价报告等资料。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项目负责人须为响应人自有员工,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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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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