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Q2511003232280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清江隔河岩电厂厂房西侧墙国旗制安及后门厅展示更新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本项目由采购人自主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 采购内容
(1)在清江隔河岩电厂厂房西侧端墙拆除原三面翻广告牌,增设14.4×9.6米的国旗图案;
(2)对清江隔河岩电厂厂房后门厅展示区进行改造,静态展示内容设计、制安,更换一套3.6×2.025米的LED全彩屏动态展示系统,更换吊顶灯具等。
2.2 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6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面积120平方米及以上规模广告牌制安和面积7平方米及以上电子屏安装项目业绩(不要求在同一合同内);
人员要求: / ;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 / ;
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人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时间: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8月13日18:00时(北京时间)。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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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