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安煤业有限公司选煤厂生活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A251-CG-250820969、SXZB-2507 2771GZG036/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安煤业有限公司选煤厂生活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编号:JNA251-CG-250820969、SXZB-2507 2771GZG036/01),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安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规模:本次改造在现有选煤厂生活污水处理站基础上进行,将处理能力提升至200m3/d(10m3/h),改造后采用“机械格栅+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MBR膜池+中间水池+活性炭吸附+消毒+回用”工艺,生活污水处理后不外排,全部回用于厂区地面绿化、道路防尘、选煤厂生产用水等。出水水质执行COD、氨氮、总磷需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其它指标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城市绿化、道路清扫。其中:
(1)选煤厂生活污水处理站界区以内项目设计内容(污水站界区指污水处理建(构)筑外 1 米处);
(2)设计范围内的土建、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直至移交的全部工作。包括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处理工艺、土建工程、管道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电气工程、 自控工程及给水排水暖通工程等。
(3)给水进口从污水处理厂区内就近开始接入,动力线从污水处理厂新配 电柜开始计算,排水就近排入污水处理厂区内浓缩池。
2.2采购范围: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安煤业有限公司选煤厂生活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2.4建设地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安煤业有限公司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2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
③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本采购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8-04 18:00至2025-08-07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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