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管网公司川一线-涪王线-川二线互联互通工程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及核准报告编制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XN511-FW0419-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管网公司川一线-涪王线-川二线互联互通工程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及核准报告编制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己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关于开展川一线—涪王线—川二线联通工程前期工作的通知》(工程函〔2026〕2号),招标人为 重庆石油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重庆管网公司川一线-涪王线-川二线互联互通工程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及核准报告编制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2.2 项目概况:川一线-涪王线-川二线互联互通的核心功能为缓解川一线王场输气站附近T接点下游管段满负荷运行情况以及解决涪王线增产后的管道外输需求,其次为保证长江穿越段管道失效时长江南北管道间的相互串换以及涪王线的平稳运行。
本工程拟建王场输气站-川二线新建站场连通管道,管道起于石柱县王场镇四民村已建王场输气站,止于石柱县王场镇罗家坳口拟建川二线罗家坳输气站,管线采用D1016mm,设计压力10MPa,线路长度1.3km。改扩建站1座(即王场输气站);新建站场1座(罗家坳输气站)。川二线进站连接管道,管道起自罗家坳输气站西南侧水泥路旁的碰口点1,止于新建川二线罗家坳输气站,线路长0.05km,设计压力10MPa,管径D1219mm;川二线出站连接管道,管道起自罗家坳输气站,止于罗家坳输气站西南侧水泥路旁碰口点2,线路长度0.05km,设计压力10MPa,管径D1219mm。
王场输气站改造内容为拟拆除王场输气站内已建清管收球筒及相关链接管道,将王场输气站改为分输站,涪王线的清管收球筒拟在新建罗家坳输气站内建设。同时,新增川一线来气反输的联通管道,实现王场输气站与川一线互联互通。
新建罗家坳输气站,主要具备涪王线清管、涪王线(川一线)与川二线之间相互转供的过滤分离、计量、调压/调流、截断等功能。涪王线(川一线)、川二线之间相互转供采用同一套过滤分离、计量、调压/调流等流程,通过流程切换的方式来实现。过滤分离器的选择:总过滤拟选用4台DN1200卧式过滤分离器,设置为3用1备。单台分离器处理量为42×108Nm3/a。涪王线(川一线)/川二线互联互通计量拟选用3台Class600 DN400超声流量计,设置为2用1备。站场新建DN400 H=10m的自立式放空立管1座。
本项目位于重庆市石柱县王场镇,项目建设拟投资1413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067万元,其他费3020万元、基本预备费1047万元。
2.3招标范围:川一线-涪王线-川二线互联互通工程项目核准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咨询服务,编制服务费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差旅费、资料购置费、文印发行费、通信费、杂费和相应税费及参加相关审查会议等所有费用。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
2.6 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暂定最高限价为148.7万元(不含增值税),要求投标人以整体下浮比例报价。
| 序号 |
采购范围 |
委托单位 |
最高限价 (不含税,万元) |
| 1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重庆管网公司 |
125 |
| 2 |
项目核准报告 |
重庆管网公司 |
18.7 |
| 合计 |
143.7 |
||
| 3 |
项目审查会议费 (暂列金额不参与竞价,最终在控制价内据实结算) |
/ |
5 |
| 合计 |
148.7 |
||
说明:第3项项目审查会议为暂列金额,不参与报价评分,最终在控制价内进行据实结算。
投标人报价=1和2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项目审查会议费
合同签订费用为暂定总价,最终结算金额=按照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的可研和项目核准编制费用*(1-中标下浮率)+项目审查会议费结算。
2.7报价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应对所投标段服务内容以下浮率方式报价。价格评审时对投标人第1项和第2项下浮后总价进行评审。
| 序号 |
采购范围 |
下浮率 |
税率 |
报价(不含税,万元) |
备注 (最高限价,不含税,万元) |
| 1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 |
% |
|
125 |
| 2 |
项目核准报告 |
% |
% |
|
18.7 |
| 评标价格 |
% |
% |
|
|
|
| 3 |
项目审查会议费 (暂列金额不参与竞价,最终在控制价内据实结算) |
/ |
% |
5 |
5 |
| 投标人报价 |
/ |
% |
|
|
|
说明:第3项项目审查会议为暂列金额,不参与报价评分,最终在控制价内进行据实结算。
投标人报价=1和2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项目审查会议费
合同签订费用为暂定总价,最终结算金额=按照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的可研和项目核准编制费用*(1-中标下浮率)+项目审查会议费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
1.1.1投标人若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提供法人的相应授权证明,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同一法人单位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中标通知书时间/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1项类似项目业绩(此处与后续评分中提到的类似项目业绩指:类似管道工程中可研报告编制、初步设计等技术咨询服务)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完工交接书或验收报告扫描件。
*3.投标人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新成立的公司(未开展财务审计业务)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其实际营业时间为准;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4.HSE管理要求
承诺遵守本文件“HSE管理要求”章节相关要求,并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编制“HSE管理方案”。
*5.其他要求
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信誉要求
6.1投标人在截至开标当天不存在以下情况:
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的除外)。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的除外)。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的除外)。
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的(以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发布的判决生效日为准)。
上述(1)-(4)条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从官网查询信息为准。
被国家管网集团或西南管道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业务承揽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参与投标的情况。
6.2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投标人提供承诺)
6.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投标人提供承诺)
不满足以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条款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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