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杭锦能源塔然高勒煤矿西四盘区地面物探专业化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12199,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杭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杭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国家能源集团杭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负责开发建设塔然高勒煤矿。该煤矿位于塔然高勒矿区北部,行政区划隶属鄂尔多斯市杭锦旗、达拉特旗。井田面积227.25km2,矿井采用立井开拓。
根据塔然高勒矿井采掘规划需求,需开展塔然高勒煤矿西四盘区地面三维地震、瞬变电磁勘探、封闭不良钻孔启封、地下水监测钻孔施工项目。
2.1.2招标范围
(1)西四盘区22km2地面三维地震勘探及报告编制。
(2)西四盘区22km2地面瞬变电磁法勘探及报告编制,施工瞬变电磁法验证孔 2 个,总进尺1200米。
(3)西四盘区5个封闭不良钻孔的启封,分别为:B44、Q144、Q138、Q132、Q134,总进尺约3309m。
(4)地下水监测钻孔施工:分别于工业广场、北部风井场地、矸石山场地各施工4个孔,共计12个钻孔,每个钻孔孔深70m,合计钻探工程量840m。
(5)结合2025年开展的6km2范围的物探成果报告编制西四盘区物探综合成果报告。
2.1.3服务期限:180个日历天。
2.1.4服务地点:塔然高勒煤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证书,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已完成的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煤矿地面三维地震勘探业绩1份和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煤矿地面电法勘探业绩1份(如一份合同同时包含了煤矿地面三维地震勘探和煤矿地面电法勘探,视为煤矿地面三维地震勘探和煤矿地面电法勘探合同业绩各1份,且合同中上述两项内容的金额须达到相应要求,不能体现金额的,请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合同甲方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另须提供与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地质或物探类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或聘用证书,职称证书或聘用证书不能体现专业的,须提供学历证书等材料。
(2)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煤矿三维地震或瞬变电磁法勘探或地面钻探勘查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
(3)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并提供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或聘用证书。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2-30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1-04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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