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24]FJDF[GK]2025004
项目名称:诏安县城市更新技术咨询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包1(诏安县城市更新技术咨询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0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99000000-其他服务 | 诏安县城市更新技术咨询项目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要求 | 3,0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前,提交以下四项最终成果:(1)花墩片区更新策划方案最终成果;(2)古城片区更新策划方案最终成果;(3)诏安县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修编最终成果;(4)诏安县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修编最终成果(注:①、签订合同后,2026年3月31日前提交以下两项初步成果:a、诏安县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修编初步成果;b、诏安县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修编初步成果。2026年4月30日前,提交以下两项初步成果:a、花墩片区更新策划方案初步成果;b、古城片区更新策划方案初步成果;②、在完成征求意见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评审成果;③、项目完成评审并出具会议纪要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正式规划成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相关证书的清晰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否,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