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项目技术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
2.1项目编号:QT025JFR971C11506BD/CNSC-XJD-25-04563
2.2项目名称:民用项目技术服务采购
2.3项目概况:根据招标人的技术服务项目需求,由投标人组织人员,在与招标人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开展民用项目技术服务工作。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包括民用项目火电厂灵活性改造项目施工图技术服务工作和风电项目竣工图技术服务工作。投标人根据招标人需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服务。投标人执行招标人的管理要求及工作标准,配合完成工作。投标人指定负责人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相关会议,协调解决项目的相关问题。
(1)火电厂灵活性改造项目技术服务工作
火电厂灵活性改造项目技术服务具体工作内容、验收标准以任务委托单要求为准,主要涉及热机、仪控、电气、结构等专业的施工图技术服务,总工日约2800工日。
(2)风电项目技术服务工作
风电项目技术服务具体工作内容以任务委托单要求为准,主要为竣工图技术服务,总工日约150工日。
每个委托单的具体工日以招标人书面确认为准,未经招标人确认不计入结算。详见《民用项目技术服务采购技术规格书》
2.5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工作地点
2.6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委托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近3年具体指:2022年-2024年
(4)业绩要求:2022年1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项民用项目类似设计或技术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包含:封面、范围页、签字页。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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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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