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询价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项目概况:内蒙古荣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达拉特经济开发区,隶属于世界500 强企业山东能源集团,是一家大型现代煤化工国有企业。为实现企业绿色转型发展,提高可再生能源的生产及消纳能力,降低企业碳排放总量,为煤化工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示范路径。拟建200MW 风电场一座,并配套建设风电场升压站(合计77.27 平方公里)、500MW光伏电站一座,并配套建设光伏升压站(合计 8.69 平方公里)、制氢站一座,制氢规模为年产20864.87 吨。其中,风电场址中心位于北纬 38°07'23.2747",东经 110°09'57.1118",现状主要多为草场及丘陵地貌;光伏电站地形为不规则形状,场址中心位于北纬 38°15'12.2065",东经 110°16'12.4224",拐点坐标详见《技术规格书》。风电场、光伏电站、制氢站位置示意图如下(右上角黄色地块为光伏电站,位于王爱召镇;正下方蓝色地块为风电场,位于风水梁镇。)
制氢站、光伏及风电场区地理位置
1.2 采购范围及要求:编制光伏电站及风电场《实测地形图》(精度不低于1:2000)与《地质初勘报告》,须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等行业标准规范有关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审核。
1.3 项目建设地或服务地点:内蒙古荣信化工有限公司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风电场及光伏电站。
1.4 结算付款方式:转账汇款承兑汇票山能财司承兑汇票□其他;
1.5 付款时间、期限及比例:投标人提交光伏电站及风电场《实测地形图》(精度不低于 1:2000)与《地质初勘报告》,且通过招标人审核,同时提供合同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支付100%合同款。
1.6 服务期:(1)本合同总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2 个月。(2)服务进度为: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20 个工作日内提交光伏电站及风电场《实测地形图》(精度不低于1:2000)与《地质初勘报告》,须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 年版)等行业标准规范有关要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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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