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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有限公司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服务用房、厂房工程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有限公司

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服务用房、厂房工程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JDQJ-JTZB-SHZB-001

1. 招标条件

1.1采购条件

本建设项目为九台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服务用房、厂房工程项目经理部已由业主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九台经开区东湖实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九台经开区专项贷,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工程所需的(商品混凝土)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相关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购人为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服务用房、厂房工程项目经理部(投标文件上可简称:九台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部),招标物资包件为:商品混凝土01包;商品混凝土02包,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谈判,投标人可参与其中一个或多个包件的招标。

1.2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

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服务用房、厂房工程项目位于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规划卡伦湖大街以东、规划兴运大路以北、规划丙十七街 以西、规划丙五路以南。建设规模:项目建筑部分建设厂房、服务用房、门卫等建筑物、道路及停车场、土地平整等工程。总占地面积101950㎡,总建筑面积58426.7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7773.19㎡,地下建筑面积653.55㎡。

3. 采购内容及数量要求

3.1采购内容:具体采购的物资及规格详见附表一。

3.2本次采购的数量规格为暂定,具体数量规格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需求调整投标文件上的物资数量和规格。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采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采购物资生产及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其销售公司销售公司须与生产厂家存在股权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保证响应物资具有合法来源,需提供书面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生产过程需符合环保法规。

(3)生产能力:具备混凝土生产线两条以上,年生产混凝土十万立方米以上,日生产混凝土300立方米以上。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合格增值税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3年至2024年度)的相关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招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一)强度指标

混凝土强度等级以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划分,试件尺寸为 150mm×150mm×150mm,标准养护条件(温度 20±2℃,相对湿度≥95%)下养护 28d 后的抗压强度需满足以下要求:

混凝土型号

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fcu,k)/MPa

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fc)/MPa

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ft)/MPa

C20

≥20.0

9.6

1.10

C25

≥25.0

11.9

1.27

C30

≥30.0

14.3

1.43

C35

≥35.0

16.7

1.57

注:强度指标需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供应方需提供混凝土配合比报告及强度试验报告。

(二)耐久性指标

抗渗等级:针对地下室外墙、地下室底板等有抗渗要求的部位,所用混凝土抗渗等级不得低于 P6;无特殊要求的部位,耐久性需满足自然环境下使用需求,氯离子含量≤0.06%(按胶凝材料质量计),碱含量≤3.0kg/m³。

抗冻等级:若工程位于严寒或寒冷地区,混凝土抗冻等级不得低于 F150;常温地区需满足 F100 要求,确保在冻融循环作用下不发生明显破坏。

碳化深度:正常使用环境下,混凝土 28d 碳化深度不得超过 15mm,长期使用过程中碳化速度需控制在规范允许范围内,避免钢筋锈蚀。

(三)工作性指标

坍落度:根据施工部位及浇筑方式确定,具体要求如下:

泵送施工:C20-C25 混凝土坍落度为 120-140mm,C30-C35 混凝土坍落度为 140-160mm;

非泵送施工(如基础垫层、小型构件):坍落度为 80-100mm;坍落度允许偏差 ±20mm,供应方需根据施工环境温度、运输距离适当调整,确保混凝土浇筑时流动性、黏聚性、保水性良好,无离析、泌水现象。

凝结时间:初凝时间≥4h,终凝时间≤12h,满足施工浇筑、振捣及抹面需求,避免因凝结过快导致施工困难或凝结过慢影响后续工序。

三、适用部位及工程场景

结合各型号混凝土的强度、工作性及经济性,明确适用部位如下:

C20 混凝土:

主要用于承受荷载较小的结构部位及辅助构件,如基础垫层、室内地坪垫层、散水、台阶、地沟盖板等;

该型号混凝土强度较低,成本经济,适用于对结构强度要求不高的非承重部位,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C25 混凝土:

适用于多层建筑的楼板、次梁、楼梯板、过梁、构造柱等次要承重构件,以及围墙、挡土墙等围护结构;

强度适中,工作性良好,能满足一般民用建筑次要承重部位的受力需求,兼顾经济性与实用性。

C30 混凝土:

作为工程主力混凝土型号,适用于建筑的楼板、梁、柱、剪力墙等主要承重构件,以及地下室结构、框架结构梁柱、桥梁基础等;

强度较高,耐久性和工作性均衡,能承受较大荷载,满足主体结构的安全要求,是建筑工程中应用最广泛的混凝土型号。

C35 混凝土:

适用于建筑的核心筒、转换层、大跨度梁、重型设备基础、预应力构件等对强度和耐久性要求较高的部位;

强度等级高,抗渗、抗冻性能优异,能承受重载及恶劣环境影响,确保关键结构部位的长期稳定。

四、质量检验要求

(一)原材料检验

供应方需对水泥、砂石骨料、外加剂、掺合料等原材料进行严格检验,水泥需选用强度等级≥42.5 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砂石骨料需符合级配要求(石子粒径 5-25mm,含泥量≤1%;砂为中砂,含泥量≤3%),外加剂需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高效减水剂,掺合料(如粉煤灰、矿粉)需经试验验证合格后方可使用。

供应方需向施工方提供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如水泥出厂合格证、砂石检验报告、外加剂检测报告等),施工方可随机抽样复检,复检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得用于混凝土生产。

(二)混凝土出厂检验

供应方需按规范要求制作混凝土试块,每拌制 100 盘且不超过 100m³ 的同配合比混凝土,制作 1 组抗压强度试块;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混凝土不足 100 盘时,也需制作 1 组试块。

混凝土出厂前需进行坍落度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厂,同时填写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注明混凝土型号、配合比、坍落度、出厂时间、运输车牌号等信息。

(三)施工现场检验

混凝土运抵现场后,施工方需核对出厂合格证,检查混凝土外观质量,测量坍落度,坍落度不符合要求时不得浇筑,可要求供应方现场调整,调整后仍不合格的需退货。

施工方需按规范制作现场养护试块,与结构同条件养护,用于检验混凝土实体强度;同时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结构实体检测(如回弹法、钻芯法),检测结果需符合强度要求。

五、运输与交付要求

运输方式:采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运输,运输过程中需保持搅拌筒匀速转动(转速 2-4r/min),不得中途停止搅拌或擅自加水,确保混凝土匀质性。

运输时间:混凝土从搅拌站出站到施工现场浇筑完毕的时间,常温下(25℃以下)不得超过 2h;高温天气(30℃以上)不得超过 1.5h,避免因运输时间过长导致混凝土坍落度损失过大。

交付验收:混凝土运抵现场后,供需双方共同核对混凝土型号、数量、坍落度等信息,签署交付记录;若出现混凝土离析、泌水、坍落度超标等质量问题,施工方有权拒收,供应方需及时更换合格混凝土。

运输路线:供应方需提前规划合理的运输路线,避开交通拥堵路段,确保混凝土按时送达施工现场,避免因延误浇筑导致混凝土初凝。

六、其他要求

供应方需根据施工方的浇筑计划,提前 24h 确认混凝土供应时间、数量及型号,确保供应及时,不得随意变更供应计划。

施工方需提前做好浇筑准备工作(如模板支护、钢筋绑扎、浇筑设备调试等),混凝土运抵后及时组织浇筑,浇筑过程中严格按规范振捣,确保混凝土密实度。

混凝土浇筑完成后,施工方需按规范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 7d(掺有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得少于 14d),养护期间需保持混凝土表面湿润,避免出现裂缝。

供需双方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混凝土供应及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3年01月至开标之日)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1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招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招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行贿受贿名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限制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招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招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招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

②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参加同一包件投标的不同投标人的重要股东或管理成员不得为同一人。

④投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⑤投标人近三年不得与我公司项目有合同纠纷及法律诉讼,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此投标人招标结果。

5. 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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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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