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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气、致密气、终端燃气等地面建设2025-2027年度数字化管理及交付技术服务(集中采购)

招标编号:ZY25-XN320-FW1624-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常规气、致密气、终端燃气等地面建设2025-2027年度数字化管理及交付技术服务(集中采购)已由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西南司招申(2025)字第801号(川中油气矿)批准,项目业主为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资金来自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常规气、致密气、终端燃气等地面建设2025-2027年度数字化管理及交付技术服务(集中采购)

2.2 项目概况:西南油气田常规气、致密气、终端燃气等地面建设2025-2027年度数字化管理及交付技术服务(集中采购)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执行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3 招标范围:西南油气田常规气、致密气、终端燃气等地面建设过程中,投标人按工程设计文件及西南油气田公司有关规定和具体工程相关要求,应用“地面建设智能管理系统(SEM)”开展数字化管理与交付技术服务工作。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一)数字化管理:应用平台已开发模块,提供项目现场数字化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线上流程协同、标准化建设程序管理、现场智能化管控(包括但不限于远程监控、线上培训考试、在线气象监视、智能门禁、施工数据在线采集等)、三维沙盘、建设数据统计分析、辅助预警等;参建单位数字化管理相关功能使用培训;项目执行期间的相关运维保障等;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数字化交付:应用平台已开发的交付工具,对工程项目建设阶段产生的设计、采购、施工等静态信息进行数字化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期数据采集、治理、关联、入仓入湖、数字孪生体构建、测量测绘数据整理入湖等),直至成果交付;配合建设单位开展数字化交付策划、实施方案编制、参建单位数字化交付相关培训;项目执行期间的相关运维保障等;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测量测绘: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管道本体及附属设施测量测绘、带状地形图测绘与入库、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交付等工作;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具体项目及工作内容以单个委托为准。本次招标结果适用范围为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范围内单个项目数字化管理及交付和测绘费用之和<100万元的项目,项目估算总金额:9730万元。

标段划分:不划分。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附件。

报价方式: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以下浮费率报价,下浮比例≥0,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如:8%、8.0%、9.10%,10.12%均符合要求;若下浮费率为负数或者超过两位小数,8.121%则不符合要求,投标将被否决。

2.5 服务地点:具体以单个项目为准。

2.6 服务期限:招标结果有效期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或本次招标总项目预估金额用结为止。单个项目的服务期限以招标人书面委托为准。

2.7 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8 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若价格得分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依照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

1)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本次招标失败。 

2)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N≥3时,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前N-1名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确定排名前N-2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最多6名,中标人最多5名)。原则上排名靠前的中标人给予较大份额,招标人原则上依次授予中标人不高于25%、22%、20%、18%、15%的工作量;

3)若中标人数量少于5家时,招标人有权根据总体工作量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补充招标。

①若不补充招标,4名中标人时,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原则上排名靠前的中标人给予较大份额,招标人原则上依次授予中标人不高于30%、27%、23%、20%的工作量。

3名中标人,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原则上排名靠前的中标人给予较大份额,招标人原则上依次授予中标人不高于37%、33%、30%的工作量。

2名中标人,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原则上排名靠前的中标人给予较大份额,招标人原则上依次授予中标人不高于55%、45%的工作量。

1名中标人,招标人原则上授予中标人100%的工作量。

②若补充招标,本次中标人不参加补充招标继续评审,工作量按照补充招标后总共家数对应(2)条款中的5家中标人分配原则,依据中标人名次依次分配工作量,补充招标中标人在首次招标中标人排名后递补。

提示:由于本招标内容的工作量有不确定性,中标人最终签订合同的份额比例与上述工作量分配比例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本差异为项目固有风险,不视为招标人违约。

按照国家和中石油相关规定,待具体项目批复后,依规招标项目由各使用单位在定商定价结果目录范围内根据有关制度择优选择。

排名前六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相关情况报西南油气田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2.9 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由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每家单位均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投标人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为数字化管理及交付实施单位牵头并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工作界面并界定质量、安全等责任划分。
  3. 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组成协议书影印件,并加盖双方公章

*3.资质要求:有要求,资质要求:具备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测绘单位应具备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4.人员资格和要求:人员不允许兼任

(1)项目经理:2名。

(2)技术负责人:2名。

(3)技术服务人员:14名。

(4)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技术服务人员,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连续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当月或上一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

*5.业绩要求:

2022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不少于 3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易燃易爆场所地面建设工程数字化管理及交付业绩或数字化交付应用业绩等(合同金额(含税)≥15万元);提供的以上类似项目业绩中至少包含一项测量测绘业绩。投标人提供的数字化管理及交付业绩或数字化交付应用业绩,以及测量测绘业绩中,皆需包含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或阀门等实体对象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结算发票(结算金额(含税)≥15万元、发票上需备注项目名称或合同编号,若发票无备注则提供全额结算发票;发票需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发票查验明细截图)、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完工交接单或业主盖章的已完工证明文件或能够证明已完工的相关资料)。合同应反映出项目名称、服务期限及内容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分包业绩(或与其他从事软件开发企业签订的技术服务、劳务、研究等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文件中所有业绩汇总表,并在业绩汇总表中明确标注出资格要求业绩(可多选),未标注的项目业绩不纳入初步评审,被标注的项目业绩不再纳入详细评审打分。

汇总表样表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含税)万元

项目类型

资格要求业绩

1

 

 

数字化管理及交付业绩/数字化交付应用业绩/测量测绘业绩

 

2

 

 

 

 

3

 

 

 

 

 

填写要求:“资格要求业绩”列,若是填写“√”,若不是则空白不填。

*6.财务要求: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5年1月1日,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7、信誉要求

7.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7.2 投标人202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7.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7.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7.5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7.6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列为黑名单内的“三商”的。对于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以上7.1-7.4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7.5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8.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以下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承诺在招标有效期内不允许更换项目经理,除不可抗力因素,确需更换,应提前5个工作日上报招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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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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