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9/19-JL-003)
一、招标条件
华电丹东海上风电产业园配套码头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丹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辽宁省丹东东港市。
2.2 项目规模:本工程建设内容为1个5万吨级通用泊位,占用岸线长度273m,码头平台宽30m,采用高桩梁板和高桩墩台相结合的结构方案,码头采用栈桥式布置,通过2座引桥与后方陆域连接。可满足每年84套风电设备、10万吨五金钢材和4万吨海缆运输要求,泊位同时配套建设进出道路等辅助设施。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监理服务期限548日历天,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开工时间暂定2026年1月,具体时间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风电监理-华电丹东海上风电产业园配套码头工程监理服务(CHDTDZ059/19-JL-00301):
华电丹东海上风电产业园配套码头工程监理服务自项目开工至工程竣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包含但不限于:
设计过程,全部设备及材料到货验收,5万吨级通用泊位施工监理、环保及水保监理,包括码头前方水域、后方陆域(道路)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码头施工、堆场施工、设备监造、配套建设主干道路、供电、照明、给排水、暖通、消防、通信工程及计算机控制与管理、单体调试、整体调试、试运行等全过程施工监理和环保、水保监理工作,以及项目验收、设备材料的进场验收、建设期间内安全、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及协调,工程项目配合监检,编写工程建设总结,配合审计,填报业主要求的工程进度周报月报及年总结等工程信息报表、完成工程项目验收及资料归档、缺陷责任期等监理服务。
监理人原则上应对本工程承包商的全部工程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和协调。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工程计量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理服务,并有责任和义务协助招标人做好“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责”,即进度控制、质量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供货商等相关参建单位之间的关系,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
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水运工程机电专项监理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有1项新建5万吨及以上的高桩码头工程监理已实施完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1-25 09:00到2025-12-01 17:00。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